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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2201410557069
座右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从走出校门到成为一名实习律师,从实习律师到执业律师,在律师这个行业已度过七年的光阴。 在这七年中,担任过青岛市即墨区总工会和青岛市总工会的法律顾问,受聘为青岛市多家公司法律顾问,代理过多起职工群体性维权案件,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到“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当职工告诉律师公司没有替他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没有足额发放时,律师问职工有证据吗,绝大部分的职工的回答都是没有。那么当权益遭受侵犯的时候为何不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弱势群体而有丝毫的偏袒,法律虽然不冷漠,但是法律始终保持被动性和中立性。 犹记得有位职工上班时受伤,花费了巨额医疗费,但是由于单位没有给其缴纳工伤保险,其医疗费只能先自己垫付。因为没有及时咨询律师固定证据,虽然最终经过律师的努力拿到了其应有的赔偿,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了近两年,在此期间其生活的艰辛难以想象。 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权利上的睡眠者无视自己的权利的存在,对自己的权利漠不关心,此种行为乃是对权利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漠视。 律师就是这样一个群体,他是叫醒权利上睡眠者的人,律师会耐心听取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从一点一滴中整合案件的信息,切实做好每个案件。艾伦·德肖微茨曾说过,辩护律师的任务正是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挑战,要这些权势在握的尊者对无权无势的小民百姓做出格行动前三思而后行,想想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去呼吁,去保护那些孤立无援无权无势的民众的正当权利。 律师尽力去实现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是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前提下,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